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學院申請獲取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院信息,學院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同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需填寫《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向學院提出申請。
一、受理機構
本院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行政辦公樓 (學院1號教學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
郵政編碼:550025
電子郵箱地址: gzmdrwkj@163
二、公開范圍
申請人申請的學院信息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
(三)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四)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公開程序
(一)申請提出
申請公開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應當提供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內容描述;
3.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請公開的目的和用途。
申請人應當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一個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當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應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學院網站上下載《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學院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學院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受理機構代為填寫學院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做好記錄,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四、申請處理程序
(一)審查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填寫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二)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且申請理由合理的,在收到申請后予以登記。
(三)答復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1.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出具《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信息公開告知書》(附件2,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補充。
2.屬于學院主動公開范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申請公開的學院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做區分處理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
4.申請公開的學院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申請公開的學院信息不存在的,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
6.對于同一申請人就同一內容反復提出公開申請的將不重復答復。
7.不屬于本單位的學院信息,告知申請人該學院信息的掌握機關名稱及聯系方式;
8.因故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答復的,可以將答復期限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四)申請公開學院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單位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收費標準
依申請公開學院不收取任何費用。